即使许多公司都为其员工设置了电子邮件策略,但使用办公Internet接收和发送与工作无关的电子邮件的趋势仍在继续。这使我们许多人感到怀疑,企业是否可以对员工电子邮件监控。
许多员工误以为他们的企业无权监控他们通过工作场所Internet访问的电子邮件和网站。员工还倾向于错误地认为他们对电子邮件的使用和访问是私人的,不应被企业所违反。但是,法律在此问题上似乎有不同的看法。
在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被视为“知识产权”的世界中,对办公室发送的电子邮件进行监控也就不足为奇了。如果企业可以使员工签署保密和保密协议,那么他们就有权利监控员工的办公室电子邮件。
电子邮件监控合法吗?
过去,基于侵犯隐私权和《第四修正案》禁止政府人员,政府企业和主管进行“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”,员工对私人企业提起了多次诉讼。法院支持企业,并认为监控员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的行为具有企业特权,但前提是应向员工发出有关公司做法的通知。
企业必须有电子邮件监控
企业必须有明确书面的电子邮件政策,并且必须将监控员工电子邮件的做法通知员工。因此,一旦通知员工有关监控电子邮件的公司政策,他们便无法在合理的隐私期望下主张权利。
实施此类监控的公司必须维护一份员工手册,其中明确提及了公司在电子邮件监控和其他限制方面的政策。这样的手册通常会详细说明公司正在实施的监控范围。它还通知员工在工作期间处理电子邮件时不要期望隐私。此类说明公司政策的手册被认为是通知员工的充分步骤。
法律允许对电子邮件进行监控
法律并未赋予员工特权,要求对与工作无关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使用进行隐私保护。只要电子邮件处于传输状态,就可以将其截获,并且还可以对电子邮件进行审核。但是,ECPA限制企业故意拦截存储在计算机服务器上的电子邮件。此电子邮件拦截禁令有三个例外,这使公司有权监控其员工的电子邮件。
企业不得拖延执行此类电子邮件策略,因为该策略可以充当针对隐私声明的便捷工具,并可以防止敏感业务信息被泄露或泄露。
因此,这意味着作为企业管理者,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员工监控软件,例如Ping32电脑监控软件,以帮助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。